近年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始终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保障,常抓不懈,紧紧围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中心工作,努力营造反腐败氛围,使廉政文化有机融入行政执法活动之中,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2007年初,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了《西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通过责任书的签订,从而在全系统内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党风廉政建设良好局面。各地(市)局也按照要求,与当地地(市)委签订了责任书。责任书的签订,明确了责任,从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勤政为民等八个方面内容,规定各自应该做到的标准,并明确各个环节的负责人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哪个环节出现了失误,追究该环节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强化了考核,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进行考核考评,通过采取这一系列的措施,不仅营造出了良好的反腐氛围,确保了反腐警钟的长鸣,而且,从根本上提升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转变了工作作风。
多年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干部的廉政教育形式上,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政治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确保了干部教育的效果。局党委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章作为廉政教育的主线,把时政教育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经常性地组织局机关广大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增强拒腐防变自觉性。通过以案说法、典型案例分析,让警示教育入耳入脑,不断净化思想境界。为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拉萨局还积极组织参加廉政文化进机关知识竞赛活动;阿里局以“艰苦奋斗、廉洁从政”为主题,开展“读书思廉”活动,使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
为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促进领导干部廉政勤政,防止行业不正之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以身作则,严以律己,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路若干规定》等制度,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坚持民主集中制,对涉及权、钱、人等重大问题都由班子集体决策。认真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公务接待标准”等规定,防止了各种违纪问题的发生。同时,为推进源头治腐工作,局系统不断加强制度建设。2007年区局党委向西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转发了国家局印发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8条禁令》等规范行政行为方面的制度,昌都局、林芝局、阿里局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相继制定了药监人员“十不准”的工作制度,进一步促进了执法人员依法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