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卓玛:我一个月的收入大概在1200元左右,上个月我在一家民营医疗机构花500多元钱补了一颗牙齿,可是没过一个月,这颗牙齿就掉了。花了近半个月工资的牙齿这么快就掉了,真有点心疼。于是我 去找当时给我补牙的医生,可医生告诉我,牙已经坏掉了,需要拔掉后重新镶牙,但费用还得重交。我感觉这种行为纯属是欺骗消费者。我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民营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制止这种不负责任、欺骗老百姓的行为。
市民姚先生:近日,我去自治区人民医院看病,去挂号时,医院工作人员告诉我,普通门诊的挂号费是4元,专家门诊的挂号费是7元。想着专家号要好一些,q 就挂了个专家号。可当我到专家门诊后,却发现那里的专家其实就是上次在普通门诊坐诊的大夫。而且该“专家”给我开的药和上次的一模一样,当我说这种药我吃了没效果时,该“专家”却说,只要按照他这次开的剂量服用,就会有效果。可我拿回家服用后,病也没见好转。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管管。
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副处长何晓答复:对民营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的管理,目前我区采用的管理模式、管理条例基本相同。不管是哪一类医疗机构,只要存在欺骗或是有对患者不负责任的行为,我们都会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患者在碰到类似问题时,请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果证据充分,可以到自治区卫生厅医政处投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