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政府批准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成品油价格上涨财政补贴方案,决定拨付财政资金450多万元,用于补助区内种粮农民、城市出租车、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和城镇低保人员。
近一段时间,国际油价持续大幅度上涨,国内成品油与原油价格倒挂加剧引发的矛盾日益突出。为保证国内成品油供应,促进能源节约,国家发改委发出了调价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通知有关要求,从11月2日零时起对成品油价格进行调整,汽油平均调价6.34%,柴油平均调价7.1%,低于国家调整幅度。
为确保西藏成品油价格调整工作顺利实施,保证西藏公益性行业正常经营和保障低收入群众切身利益,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在中央财政安排西藏补贴的基础上,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增加补贴投入,除中央安排对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等进行补贴外,还将种粮农民、城镇低保人员纳入了补贴范围,并适当提高了补贴标准。同时,对城市出租车继续争取减免养路费等措施。
自治区政府要求财政补贴资金必须于11月5日前全部兑现到位。 |